本報訊(記者李鐵柱)因夏薩沙在微博上指演員張馨予是“坐台小姐”,張馨予起訴其侵犯名譽權。法院判決夏薩沙賠償6萬元並賠禮道歉,但他始終沒有履行判決。後朝陽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喊話讓夏薩沙去法院談話,但至今仍無回應。昨天下午,朝陽法院執行庭法官前往夏薩沙公司所在地欲採取強制措施。但公司大門緊鎖,夏薩沙也不知去向。目前法院將其列入失信黑名單並將對他繼續追查。
  名下無存款無房產
  據朝陽法院執行庭法官介紹,夏薩沙名下沒有存款也沒有房產。他名下原登記有一輛捷豹轎車。2014年3月,法官曾到車輛登記機關欲對夏薩沙名下的轎車採取查封措施,但經過調查,他們得知該車已經出售並且在2012年11月被轉到了外省,而且該車牌此後再未進行車輛登記。
  此後,朝陽法院法官經查發現,夏薩沙曾是國融匯金投資顧問(北京)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法官隨後到工商機關查詢了該公司工商登記情況。法官發現,2014年1月15日,這家公司的工商登記進行了變更,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夏薩沙變成了於某,註冊資本由10萬元變更成100萬元,股東由原來的夏薩沙一人變更為夏薩沙、於某兩人,其中夏薩沙持股90%。
  上門強執未見人
  昨天下午,朝陽法院執行庭法官前往夏薩沙公司所在地,位於王府井東方廣場C座5層的國融匯金投資顧問(北京)有限公司向其送達股權凍結書,對其進行強制執行。
  在執行現場,北京青年報記者看到,國融匯金投資顧問(北京)有限公司的名字還在該樓層的牌子上,但是公司大門緊鎖,屋內也並未有人。
  法官與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協商能否打開該公司的門,讓執行法官進去看看,但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稱,房間目前屬於東方廣場,他們要向上級請示後才能答覆。不久之後,東方廣場的法律顧問也趕到現場,這名法律顧問告訴法官,今年3月3日,因為夏薩沙的公司欠租,他們已經單方面強制終止了與夏薩沙公司的租約,並向法官展示了終止函。
  已進入失信黑名單
  朝陽法院執行法官張異般表示,下一步,他們將繼續尋找夏薩沙,要求他履行法院判決。此外,法院還會繼續尋找夏薩沙的公司,並給這家公司發通知。“在這家公司里,夏薩沙有90萬的股權,我們將要求這家公司凍結夏薩沙的股權紅利。他也要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顯著位置以及微博置頂位置道歉。”根據判決,其中微博置頂位置的道歉要求放置15天。
  此外,張異般還表示,他們已經將夏薩沙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者黑名單,並對其限制出境。“我們查到他擁有香港永久居住證,但是他並沒有註銷內地戶口。目前並不知道他是在內地還是在香港,如果在內地,一旦他出境就會被髮現,當然他可以入境,這對案件執行有利。此外,因為被列入失信黑名單,他也無法購買機票。”
  張異般表示,法院將會繼續對其進行強制執行,如果他仍然拒不履行判決,找到人後將根據法律對其進行處罰。根據刑法規定,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罰金。  (原標題:“夏薩沙”已入失信黑名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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